斯里兰卡的目标是使多日捕捞的鲨鱼从捕捞点到最终消费者都能追溯。斯里兰卡渔业部于2026年8月21日公布了关于更严格监管鲨鱼捕捞和鲨鱼产品贸易的会议成果。
以下来自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的视频展示了斯里兰卡的多日捕捞船,并解释了更安全、更高效的捕捞方法。船队设计。
重点关注三个项目:针对多日捕捞作业的鲨鱼建立系统数据系统;限制当前出口量;以及由研究机构NARA协调制定的管理计划,该计划将持续到2026年底。Daily Mirror在一天后报告了该计划,但并未提及官方的全部三项决定。沟通。
三项决定——但尚未出台新的捕捞配额
- 每条由多日渔船捕获的鲨鱼都应通过有组织的数据系统,从捕捞地点追溯到最终消费者。
- 鲨鱼制品,特别是活体观赏鲨鱼的出口量,不应超过目前的数量。
- NARA旨在开发年底前与出口商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提交一份全面的管理计划。
该公告尚未构成全面禁渔令,也未规定新的配额。 除此之外,可追溯性系统的启动日期、单个渔获物的技术标记、供应链控制以及对虚假或遗漏信息的处罚等问题仍未确定。
每条鲨鱼都应有可验证的来源
据该部称,斯里兰卡多日渔业中的鲨鱼主要作为兼捕渔获物被捕获。 尽管如此,它们的身体仍被用于商业用途。 报告提到,出口的物品包括鱼鳍、鳃制品、下颚和鱼皮,以及某些活体观赏鲨鱼。 该报告未具体说明由此产生的外汇收入金额。
端到端可追溯性可以将物种、捕捞地点、渔船、卸货点、加工和出口环节联系起来。 当需要将受保护物种与外观相似且合法交易的物种进行比较,或者当加工产品难以确定其具体来源时,这一点尤为重要。
2026年6月在尼甘布查获超过220公斤长尾鲨的事件,已记录在案,这充分表明了问题的严峻性。 该案件涉及的物种标本不得在斯里兰卡饲养或上岸。 有效的供应链文件记录可以使此类案件更早被发现,但这并不能取代检验和可靠的物种鉴定。
出口量不应进一步增加——初始出口量不足。
将鲨鱼制品和活体观赏鲨鱼的出口量冻结在当前水平的决定尤为不同寻常。 这并非出口禁令:合法出口应继续进行,但不应增加。 作为基准的数量以及各个产品或类型是否会有单独的上限尚未公布。
如果没有明确的基准,以后将难以衡量限值的遵守情况。 此外,目前还不清楚该限值将通过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出口许可证还是最初仅通过行政手段来实施。渔业出口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将参与后续的规划工作。
2025-2030 年的行动计划已经存在。
此次发布的新公告并非从零开始。 通过印度洋金枪鱼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的《2025-2030 年鲨鱼、鳐鱼和银鲛国家行动计划》()将研究、可持续管理、教育、监测和执法确定为三个主要目标。 该计划已要求收集特定物种的捕捞和贸易数据、进行种群评估、修订规则并加强执法力度。
我们对《2025-2030年鲨鱼行动计划》的详细评估
该文件还提议逐步淘汰钢丝前导线,将刺网长度限制在最多2.5公里,禁止使用缠绕式或漂流式集鱼装置(FAD),并逐步用圆钩取代J形钩。 该部委的声明并未明确说明,宣布将于2026年底实施的NARA计划是会落实这些措施,还是会成为一套独立的法规。
记录在案的软骨鱼类中,约有三分之二被认为是受威胁物种。
国家行动计划列出了斯里兰卡水域中约105种鲨鱼、鳐鱼和银鲛。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其中约66%被认为是濒危物种。 过度捕捞和兼捕被认为是主要压力因素。
该计划预计2021年鲨鱼和鳐鱼的捕捞量为8730吨,占该国海洋鱼类总产量的2.6%。 割鳍已被禁止。 长尾鲨,包括太平洋长尾鲨和普通长尾鲨,以及远洋白鳍鲨和鲸鲨,均不得捕捞。 建议放生怀孕的鲨鱼。
斯里兰卡船队不仅在本国水域捕鱼,还在印度洋公海捕鱼。 因此,新的系统必须将国家法规与IOTC的要求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贸易管制相结合。特别是对于高度洄游物种,仅在出口点进行管制是不够的。
可核查的实施至关重要。
已公布的组成部分可以弥补数据缺口,并使非法贸易更加困难。 然而,其有效性取决于是否对每次捕捞都进行物种特异性记录,渔船、港口、加工和出口之间的信息是否匹配,以及检查人员是否能够访问共享数据库。
第一个具体检查点是2026年底。届时,NARA将提交管理计划。 只有该计划的公布才能表明哪些措施将具有约束力,出口限额是如何计算的,以及完全可追溯性的承诺是否能够切实得到验证。
斯里兰卡卡尔皮蒂耶的渔船. 照片: Kosala Bandara, CC BY 2.0, 来源 Flickr; 裁剪为2:1.

